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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通城县印发《通城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环境。
《办法》包含了引进人才范围对象、生活保障政策、创新创业政策、工作机制等内容,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。
《办法》明确提出:
◎对全职来通城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“双一流”高校硕士研究生、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,分别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、8万元、5万元。
◎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,按照每人每月3500元、2000元、1500元、1000元(“双一流”本科生)4个档次,连续发放三年。同时,对来通城创新创业的引进人才给予一定资金扶持。其中:
◎对A类人才创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、200万元、100万元资助,A类人才创新项目按标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、150万元、100万元资助;
◎B类人才创业项目按标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、100万元、50万元资助,B类人才创新项目按标准分别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、30万元资助;
◎C类、D类人才创业项目,一般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%,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、50万元资助。
(来源:咸宁日报)
【编辑:姚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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